4月23日,河南省濮阳县法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邀请濮阳县老干局分管关心青少年管理委员会的崔局长出庭参与诉讼,对被告人谢某进行法庭辩护及庭审教育。
被告人谢某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一直未归,母亲离家后父亲又再娶。谢某一直跟随着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年岁已大,无力管教,谢某染上了网瘾,整天游荡于网吧之间,没钱上网的谢某为了取得钱财便找到邻村的苗某,二人分工合作,入室盗窃。谢某负责翻墙入室,苗某负责放风、销赃。案发后,谢某的父亲及继母均表示不愿出庭参与诉讼,也不愿代被告人谢某缴纳罚金。濮阳县法院少年庭本着践行新刑诉法“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规定,邀请崔局长到庭参与庭审。
庭审过程中,崔局长就被告人谢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关爱的缺失感到痛心,她表示正是亲情和家庭教育的缺失让一个豆蔻年华的孩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并对被告人谢某的真诚的悔罪态度给予表扬。崔志红局长希望法庭能够在法定的范围内对谢某从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教育谢某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自食其力,做一个对社会和家庭有用的人。
谢某深深感受到大家对他的关心与关怀,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提交了自己的悔过书,并表示一定会好好接受改造,洗心革面,将来好好孝顺爷爷奶奶,不让他们再为自己伤心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