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审判水平,濮阳县法院从4月6日开始启动“春季学习月”活动,利用春季学习效率高、案件相对较少的有利时机,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充电。
学习内容规定加自选。该院为确保学习有效果,改变以往的“一刀切”学习模式,在安排学习计划和内容之前,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建议,将学习十八大精神、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等作为规定学习内容,干警根据自身业务庭室特点和理论知识短板确定自选学习内容 。
学习时间方式创新多样。该院为保障学习工作“两不误”,对学习时间做出合理安排,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干警进行集体学习,其余时间各业务庭室根据自身工作进行安排。改变以往学习模式,采用院领导以及负责人领着学、大家讨论学的方式,激起全院干警的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