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在濮阳县渠村乡张李屯村的村室内,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的法官们正在调解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张某某等五人赡养纠纷一案,两、三个小时过去了,经过法官和当地村干部的共同努力,原、被告终于达成了赡养协议,至此又一起案件经过巡回审判调解结案。行动不便的原告拉着法官的手说:“你们到俺家门口来问官司,可省了俺的事啦,真不知该咋谢你们!”
2009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对当事人都在同一个乡、同一个村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婚姻等各类案件,把调和家庭、邻里矛盾,促进家庭、邻里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积极到当地乡、村的巡回办案点巡回开庭、就地调解,并主动做好释法和答疑工作,针对辖区群众法律知识淡薄、文化素质偏低的特点,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辅之情理释疑,促进案件就地调解、当场履行,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案结事了的作用。截止4月份,该庭到案发地巡回审理各类案件40余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