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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罂粟制鸦片 触法网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4-08 10:49:37


    被告人孙某种植罂粟,妄发不义之财,终获刑受罚悔恨终生。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依法判处孙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5月24日,濮阳县公安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孙某家中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6株,遂将该罂粟铲除,并将鞭刮取的毒品疑似物黑色膏状固体予以扣押。经称重,该黑色膏状固体净重5.27克。经鉴定,该膏状固体检出吗啡、罂粟咸、可待因和那可汀成份。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在家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并割取津液制成黑色膏状固体即鸦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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