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今建设公平、公正、公信社会风尚,更应倡导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而聪明之人申某暗箱操作作地磅骗财,最终被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人民法院单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既触犯了刑法又被罚一万元,真日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2年2月至6月20日,申某收购的濮阳县胡状乡王岗上村管某的废铁,在本乡张寨村张某外过地磅时,授意张某采取暗中操作地磅的手段,先后诈骗管某四次,前三次诈骗废铁1.65吨,价值4400元。第四次诈骗废铁1.5吨,价值4000元,由于被被害人发现诈骗未遂。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考虑部分犯罪未遂及申某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通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