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种田为生的农民来说,现如今出国打工年收入十余万元是一件非常令人向往的事。被告人孟某恰是利用了大部分人的心理,以招出国务工人员为名骗取他人巨额财产,不料触犯刑律,将自己送进监狱。3月29日,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1年3至7月份,被告人孟某用虚构的“津豫劳务承包有限公司”通过他人联系到胡状乡、王称堌乡、文留镇三乡镇农民130人签订去新加坡务工协议,并收取每人5000-7000元不等的出国费,共骗取现金7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公司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温馨提示:出国打工年收入十余万元对农民工来说具有很大的诱惑,一些不法之徒正是利用这一点实施诈骗。提醒广大农民工人员在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时,需事先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切记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血汗钱交予他人,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