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下午18时,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主持调解一个特殊的案件。说它特殊是因为:一、案件关联度广,与该案相关联的案件还有另外五件;二、案件影响大,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影响到近百人的工作问题。也正因为如此,立案庭庭长在此之前已经组织了十多次调解。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以自己和企业的名义向外借款几百万元,但是企业在运转过程中因为流动资金问题,致使债务人催债不成,起诉到法院。为了挽救这家员工近百人的企业,立案庭庭长在经过半个多月十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自己拿出2个月工资帮助被告偿还了原告一部分债务利息,用真情感化了原告,使原告同意诉前调解,并同意被告半年以后还钱,从而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