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县法院创新管理服务审判

  发布时间:2013-03-28 09:19:41


    审判实践中,审判管理权对审判权能很好的起到管理、监督作用,使得审判权在独立行使的同时又不脱离其应遵循的轨道。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人民法院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创新管理,使审判管理权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权。

    转变审判管理理念。逐步实现以行政权为本为向审判权为本为的转变。逐步实现以行政意志、手工劳动环境为特点、以多元化的行政方式进行案件管理的思维定势,向以法律规则、信息化环境为特点、符合审判管理的管理理念的转变。

    转移审判工作重心。濮阳县法院把审判工作的重心从以前的主要靠事前批准和事后监督,转移到现在的过程控制、事中监督和科学考核上来。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创新审判管理方法。建立以信息化平台为契点的审判管理管理模式。通过智能化软件设计安装,对大量、频繁适用的信息内容,预先设置,智能选取,从而使法官工作高效、准确开展;通过建立智能自动化信息软件确保重要审判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自动防止漏输、错输等问题,并对有关错误、隐患及时提供提示,从而实现管理的智能化和动态化。

    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素质。将既懂审判又懂管理,同时又具备一定调研能力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审判管理队伍,及时向审判管理队伍输入新鲜血液;对法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审判管理队伍人员的素质,为开展好审判管理工作提供内在保证。

责任编辑:P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