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庭审规范性,濮阳县法院多项举措规范庭审秩序。
合议庭人员着装必须规范、统一。法官开庭着法官服或者法袍且佩戴徽章,严禁合议庭着装不统一,庭审人员不准穿拖鞋、短裤;开庭必须准时到庭。不得随意变更开庭时间,准时出庭,不得迟到、早退、随意走动,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审理时须及时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落实司法便民的具体措施,各个审判庭都配有冷热两用饮水机、冷热两用空调,保持审判庭硬件设施完整、审判环境整洁。
遵守司法礼仪,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语言不得粗俗生硬、指责训斥,根据不同当事人的情况把法律术语转换成群众能听懂的通俗语言。对当事人不懂的法律术语要耐心讲解、释明。合议庭成员庭审中不准吸烟、闲聊、打瞌睡、接电话、翻阅与庭审无关的书报杂志、随意离席,杜绝酒后开庭。开庭期间保持精神集中;对待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当事人提问时,要态度和蔼,对任何一方当时人都不能带有倾向性,对诉讼各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及辩论时间要一致,诉讼各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