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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多重举措全力构建“节约法院”

  发布时间:2013-02-27 09:19:42


    为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全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濮阳县法院结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出台多项举措,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种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力构建节能绿色法院”。

    一是倡导勤俭节约,培养低碳生活方式。以开短会、开电话会或电视会议的方式,减少车辆使用和出差频率。在春节期间,我院取消春节会餐,从简安排了各种会议座谈、走访慰问等活动。同时要求日常工作中,做到人走关灯、断电关水,计算机、复印机不长时间待机耗电。

    二是学习节能知识,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抓落实,用政策指导实际工作,用法规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节能宣传,创造文明节俭环境。通过组织干警学习低碳、节能生活方式方法,以个人带家庭,以家庭带社区,以社区带社会的宣传方式,以身作则,影响和带动一群人一起参与到绿色生活中。

    四是加强节能管理,共建“绿色法院”。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对忘记关电关水造成浪费的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批评教育,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分。对节能、减排、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及物质奖励,积极组织大家学习。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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