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理一起虐待罪案件。被告人郝xx与婆婆杨xx共同生活,其丈夫经常在外卖粉条不回家,郝xx与婆婆杨xx关系不好,常因一些小事吵架,杨xx经常到邻居处说郝xx的不是,郝xx就经常打骂杨xx,把杨xx的胳膊往三马车上摔,致使其骨折,打、拧杨xx的脸,致使其乌青破皮。杨xx与郝xx共同生活的一年里,经常吃不饱饭,邻居们给杨xx吃的,郝xx看见就打杨xx。2012年4月19日,杨xx不堪忍受虐待,上吊自杀。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xx对共同生活的婆婆杨xx应进行悉心照料,却以殴打、谩骂、饥饿的方式进行虐待,致使被害人上吊自杀死亡,其行为符合虐待罪特征,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判决被告郝xx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