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全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当日,濮阳县法院邀请我市人大市场监管中心纪检书记杨俊玲、市政协委员张湘鄂、执行监督员市律师协会刘义广、刘长发律师、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刘春霞、县政协民法委主任张广立、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庭长刘冰共同参与了该院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
本次行动共对3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首先执行了袁洪友申请执行袁海桥排除妨碍案,该院全体执行干警协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强制拆除了被执行人在公共通道上建的围墙,在拆除的同时张贴执行公告,积极向围观群众征求意见,倾听当地群众的声音。随后又连续执行了王志伟申请执行赵玉岭民间借贷案和濮阳县两门信用社申请执行李学勇不当得利案,并对两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在法律强烈的震慑作用下,当即按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了法律义务。短短半日内,该院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参与下,使三件长期未结的“骨头”案件得以执结。在执行的同时向当地群众发放“执行开放月”宣传材料300份,宣传执行方面的法律知识。
自今年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以来,濮阳县法院集中梳理典型案件,全面开展执行开放月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执结老赖案件36件,曝光10件,限制高消费5件,在强制执行“老赖”的震慑作用下,又普及了执行法律知识,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群众普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