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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全力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12-03 10:32:57


    11月29日上午,濮阳县法院按照市中院对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的部署安排,学习了市中院赵红光院长在会议上的讲话,深入研读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告》及《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资料。

    学习完毕后,该院院长张勇对开展此项活动提出了要求,要求审判人员及执行人员,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活动效果。

    一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财产申报、悬赏执行、网上追逃与公开曝光等措施,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使“赖账”行为没有生存空间,对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执行人,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检查机关,让老赖自觉履行义务,不敢不履行义务。

    二是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新闻媒体提供活动线索,在新闻宣传上做到“三确保”,即确保宣传及时、确保宣传全面,确保宣传深入,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打击“赖账户”活动家喻户晓,入耳入心,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是抓好典型案例宣传。包括执结案件、采取的强制措施、限高情况、宣传采用情况等实行“日上报”制度,注重发掘典型案例,总结好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好的执行工作经验得到及时有效的总结交流。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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