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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三依托”促进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2-12-03 10:27:19


    濮阳县法院针对审判中发现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注重采取三项依托措施督促、建言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使其依法行政。

    一是注重依托司法建议。结合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协助和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和执法行为。

    二是注重依托业务指导。定期组织行政庭法官深入相关行政机关宣讲行政诉讼法律知识,进行专项执法培训,通过法制课堂方式,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释明法律规定,提出改进意见,从根源上杜绝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重效率轻公平”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行政纠纷发生。今年8月份行政庭法官应计生委邀请为其讲授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

    三是注重依托联动调处机制。鉴于行政案件大都隐含社会矛盾多、纠纷因素复杂多变,容易产生涉诉信访因素的实际形势,积极探索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建立行政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有重点的选择行政案件多发的土地、计生等领域与其行政主管机关建立联动调处机制,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通过协调解决纠纷创造条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切实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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