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分析了各项指标数据,针对民事案件撤诉率、一审案件陪审率、案件上诉发回重审率等薄弱指标,查找差距,剖析原因,采取四项措施更好的完成今年的审判质效指标。
一是为当事人寻找出准确的和解基础,充分发挥代理人的沟通协调能力。在具体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从案内案外不断提高对商事案件规律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民事诉讼代理人在民商事案件中的作用。在民商事案件中,诉讼代理现象已非常普遍。当事人考虑自身的实际问题不太冷静,但诉讼代理人可以置身其外,加上诉讼代理人具有广泛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他们在案件审理中具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能力。法官利用他们良好的沟通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提高民事案件撤诉率。
二是完善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提高陪审员出庭率。法院在年初安排全院的业务经费时,应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计划,及时报财政部门审批,将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定额足额保障并保证经费专款专用,使陪审工作在物质上得到保障。同时,院里给予交通就餐、补助,充分调动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人民陪审员出庭率。
三是主动沟通,强化合议庭成员责任意识。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在共性问题上达成共识,加强对发回重审案件的有效控制,限制发回重审的次数;加强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的责任意识,努力做到从程序到实体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独立发表个人观点,力避不负责任的附和他人的意见,既做到程序公正,又做到实体处理恰当,形成正确的评议结果。
四是加强审判监督,以绩效考核为目标,确保审判质效顺利完成。确定三级绩效管理体系,即院级绩效目标、部门绩效目标、干警个人目标,建立起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多层次管理体系。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到审判、执行、信访、队伍建设和综合审判工作各环节,对审执人员和部门的办案数量、质量、效果实行月通报、月分析。作为部门评先和个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