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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法庭 合作共赢

  发布时间:2012-10-29 10:00:30


    河南省濮阳县濮阳县坝头法庭紧邻黄河东明大桥北岸,山东省东明县法院菜园集法庭紧邻黄河东明大桥南岸,两法庭所属辖区的极少群众因历史及地理原因居住在对岸,参加诉讼必须绕道黄河大桥道对岸,在实际诉讼中不仅给法庭诉讼文书的送达带来不便而且更对当事人的应诉答辩行为带来诉累。今年在河南省法院开展“作风转变年”及山东省法院开展以增强群众观念为重点推进司法作风建设为重点活动为契机,坝头法庭主动与菜园集法庭协商,在“合作互补、提升共赢”的基础上经认真协商就多个方面的司法协作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

    一、互相提供平台。仔细研究并熟悉对方法院立案及审判流程所需材料的要求及相关程序,在各自法庭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提供咨询,切实避免对方法庭的当事人跑冤枉路,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并转交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诉讼材料,            

    二、互相观摩,互相交流。双方互相开放图书资源并实现审判经验共享,主动向对方推荐所在省在审判中的先进经验。针对黄河两岸在诉讼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共同调研,形成较一致的认识,做到同案同判,加强司法公信力。定期或不定期到对方法庭进行案件观摩和评查找差距、补短板。

    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将审判活动前移,在方便当事人的情况下到对方法庭进行巡回审判。对要求诉前调解的案件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易民事案件委托代为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审查后予以确认后出具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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