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为了更好地开展调解年各项活动,该院各基层法庭聘任了48名具有法律专业素质,对辖区情况熟悉的公民,担任我院兼职调解员。这批调解员刚上任,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近日,濮阳县法院受理了八公桥镇草场村任某某诉倪家占村倪某某离婚一案,受理后,承办该案的五星法庭即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根据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了解,五星法庭随即邀请了兼职调解员王善敏到庭参与调解。
被告倪某某情绪激动,同其家人一起到庭,数落原告的种种不是。兼职调解员到庭后,利用自己和双方来往较多,对双均比较熟悉的优势,与法庭人员分头做当事人工作。经过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同日,双方当事人履行了协议,支付了5000元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