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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发放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发布时间:2012-10-17 10:21:11


    为减少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盲目性和对司法鉴定的依赖性,节约诉讼成本,最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制作并向当事人发放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正确认识鉴定风险,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从以下九个方面告知提醒当事人司法鉴定的风险:一是鉴定请求不当,会导致请求事项得不到委托的风险。二是不能按时交纳鉴定费用,会导致司法委托中止(终结)的风险。三是不能充分提供或逾期提供鉴定证据材料,应承担对己不利法律后果的风险。四是特殊情况下,因鉴定要求,检材被破坏、耗损甚至灭失的风险。五是鉴定周期可能较长、费用可能较高的风险。六是鉴定结论可能不明确的风险。七是鉴定结论与申请人的愿望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八是鉴定结论可能不被采信的风险。九是不遵守义务可能受处罚的风险。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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