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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强化”打造学习型审委会

  发布时间:2012-10-12 11:13:52


    为进一步发挥审委会审判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质量和效率,濮阳县法院以构建学习型审委会建设,建立审委会长效学习机制,通过建立每周学习制度,不断强化审委会司法指导能力。

    强化院长带头学习。院长在每周组织学习前,将每周来自党委、政府、上级法院的各类文件进行梳理总结,与审委会委员共同研习,确保文件精神吃透,把政府决策和上级法院部署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全体委员树立大局意识,全面了解形势。

    强化内部交流学习。为提升委员对各类案件专业知识掌握的全面性,审委会委员针对各自主管或分管的业务开展业务交流学习,针对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难题和问题展开学习研讨,讨论理论与实践中遇到的各类新点、难点,确保审委会及时更新知识,吸取新的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

    强化专家授课学习。为提高审委会委员学习的层次性,该院购置法律专家讲课视频资料,听专家讲解新颁布或新修改法律的立法背景、法律适用,及时掌握最新立法动向和精神。确保审委会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

    强化庭审观摩学习。实施集体庭审观摩。该院审委会每月组织成员集体旁听、观摩一次典型案件庭审,将审判委员会的活动由会议制转为听审制,从“幕后”走上“前台”,庭后组织现场点评挑错,查问题、找原因,事后由审委办归纳好问题和建议,提供给办案法官学习。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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