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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全力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民诉法修改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09-12 17:43:12


    9月11日上午,最高院召开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电视电话会议,濮阳县法院接到通知后。早安排、严部署,在会前统一发放民诉法修改决定等相关资料,并安排业务庭室开展会前学习。院审委会委员、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民事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对民诉法修改决定的详细解读,对重点讲解部分边对照、边记录。最后,听取了最高院奚小明副院长对贯彻落实民诉法修改决定的工作部署。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该院组织召开学习讨论会。最后,该院院长张勇围绕最高院奚小明副院长提出的要求,对如何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民诉法修改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要求部署。

    一是提升意识,强化学习。全院干警尤其是民事审判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修改的重大历史意义,提升程序公正意识,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公信力出发,认真学习民诉法修改决定全文,自9月12日至9月27日全院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二是把握法意,吃透精神。全院干警要充分了解此次修改的历史背景和修改进程,充分研习王胜明副主任对此次修改的解读,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吃透立法精神,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推动实践,提升质效。全院干警要将此次学习充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做好小额速裁审判实践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等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问题,确保程序公正,全力维护当事人权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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