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濮阳县法院行政庭法官带着国徽等审判用具,来到濮阳市劳动教养管理所进行巡回开庭,对吕某不服濮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一案公开开庭审理,部分受劳动教养人员旁听开庭审理。庭审后,此案将择日宣判。
法院到劳动教养场所开庭,不用再提押受劳动教养的原告,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便于劳动教养所的管理工作。巡回办案的作法受到了劳动教养所和劳动教养人员的欢迎。同时,通过现场开庭也使劳动教养人员受到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审理的行政案件,采用巡回办案的方式审理案件5件,占审结案件的41%。这种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根据个案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审理形式,变被动的审判工作为主动的巡回办案模式,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达到了宣传行政诉讼法律知识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