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诉前调解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张俊华 发布时间:2012-08-23 09:55:44
濮阳县人民法院强化诉前调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濮阳县法院在立案窗口加大诉前调解的力度,在坚持调解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始终将当事人满意作为做好调解工作的基本准则,把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作为调解的根本目的。针对各类案件的不同特点采用多种切合实际的调解方法,因案而异,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缓解了审判压力,加大了调解力度,及早化解矛盾,有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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