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后,濮阳县法院认真安排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积极落实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
一是高度重视,科学部署。省法院《201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理十件实事》通知下发后,濮阳县法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十件实事办理工作,院长张勇带领全体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学习了省、市法院的文件,对濮阳县法院制定2012年度十件实事内容进行研讨。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迅速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良学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十件实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政治处,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曹国民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任务分配、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为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细化指标,完善考核。结合上级法院要求迅速制定了《濮阳县人民法院201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对十件实事办理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的责任分解,明确了每件实事办理的责任单位、主管院领导、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下来,确保每一件实事都能得到全面落实。
四是分类落实,深入推进。针对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分类落实,对已经落实的实事,如,建立政务网站、开展庭审网络直播、落实“便民小黑板”措施、建立案件查询系统、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等提出了要进一步抓好落实,抓好巩固,做出成效的要求;对正在开展的工作,如“万名法官访万企、进万村”活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生案件、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实施法律援助、开展司法救助等,提出了要严格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实效的要求;对尚未开展的工作,如新建特色社会法庭,要结合全县经济赶超发展目标,确立服务全县发展特色社会法庭,为党委政府重大举措执行提供法律支持。
五是强化监督,定期汇报。濮阳县法院为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在十件实事方案确定后,立即通过短信联系平台,将十件实事内容以及责任部门发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法院领导手机,并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请求代表走进法院,通过实地检查、庭审观摩等方式,对濮阳县法院十件实事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