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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两评查”督查组马建伟一行莅临濮阳县法院检查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12-08-17 08:43:46



检查组旁听刑事案件庭审


刑事案件庭审评查点评会


检查组旁听民事案件庭审


民事案件庭审评查点评会

    8月15日上午,省高院审管办负责人马建伟等一行六人组成的“两评查”督查组莅临濮阳县法院检查观摩庭审,省人大代表管爱华、市人大代表刘延同、市政协委员董彦军一同观摩庭审,市中院纪检书记左献民、审管办主任孙华、老干处处长袁磊、该院院长张勇等陪同。

    检查组分为两个民事、刑事评查小组,同时对该院两个庭审进行评查,分别进行点评。刑事评查小组由省院退休干部、正处级审判员刘信生带队,省市人大代表、市中院纪检书记左献民、濮阳县法院院长张勇、刑事分管副院长及刑庭干警共同参与观摩,对濮阳县法院一抢劫案庭审进行评查。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合议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刘继军构成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组织召开了刑事评查点评会,与会人员对该庭普遍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刘信生对濮阳县法院刑事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合议庭的协调配合及庭审的规范化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庭审存在的部分问题,希望加以改进和提高。

    民事评查小组由省高院审管办负责人、督查组组长马建伟带队,市中院审管办主任孙华、濮阳县法院民事副院长及七位民事审判业务庭庭长共同观摩,对濮阳县法院城郊法庭一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庭审进行评查。在民事评查点评会上,与会人员给予该庭审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审判长扎实的法律功底给予了肯定。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王少禹从庭审的准备、合议庭的形象、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庭前证据交换、法官对当事人的正确引导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点评,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督查组马建伟组长最后指出,“两评查”活动的目的就是找差距、补短板,只有找到问题才能改进,下一步各个法院还要继续开展庭审评查,要引导法官真正投入到“两评查”活动中去,以进一步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

    张勇院长表示,通过“两评查”活动,该院庭审和法官面貌都有了较大的改善,全员案件庭审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法官技能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问题。该院将继续深入扎实地推进“两评查”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练好法官业务基本功,进一步提高各类案件审判质量,力求每位法官都有真收获、全员都有新提高。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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