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县法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保障经济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12-08-10 10:10:55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濮阳县法院加强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环保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保障了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濮阳县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要求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合法正确的行政行为,为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促进环境保护行政监管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非诉环保行政执行案件,要依法及时受理;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要综合运用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和环保部门的行政资源优势,积极构建法院监督协调、环保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环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机制,合理破解环保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相应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促进环保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编辑:P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