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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三个注重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2-07-25 18:00:23


    濮阳县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宗旨,积极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以自己的行动重民生、解民忧、重信访。

    一、重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干警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职业标准,对当事人不仅做到了态度热情、用语文明,而且做到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二、重民生,完善便民措施。以便民为重点,加大对立案信访大厅的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了一个宽畅舒适的诉访空间。同时接访人员人性化的便民服务体现了法院司法为人民的本色。

    三、重化解,健全信访案件处理机制。在以往的信访案件交办制度的基础上,又细化了信访案件责任,强化了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形成了健全的信访案件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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