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全省法院“调解年”,濮阳县法院根据省高院的指导精神,立即行动,全面部署,调解年活动各项工作在全院迅速展开。柳屯人民法庭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迅速转变审判观念,积极拓展调解方法,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工作,从行为上迅速开展调解工作,为此该庭制定四项措施,以强化案件调解。
一、要求案件承办人要吃透案情,找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症结,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从而确定调解方案,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二、动用一切力量参与调解,如通过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同学、村委会干部、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构筑全方位立体调解网络,提高调解成功率。
三、倾尽一切调解方法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如运用“冷热处理法、真情解怨法、析法辩理法、判例警示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调解工作。
四、主动深入到村户、社区与当事人拉家常、谈生活,从思想上和当事人亲近,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为开展调解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