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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项措施促执行 深入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2-06-11 16:12:22


    为了深入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推动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制定了四项措施,创造性地开展案件执行工作,推进执行工作扎实开展。截至5月份,该院执行案件平均月结案率为67.3%,比去年同期月结案率提高了10.1%。

    首先,培养业务能力强,公正无私的业务骨干。时刻注意培养、保护业务骨干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健康成长,使之保持高度的热情全身心投入执行工作中,发挥其聪明才智,从而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

    其次,多方联系,以点带面。走群众路线,发动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法庭、村委会、企业工会、退休老教师、老法官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多方宣传,多方动员,争取他们的信任和支持,引领他们为法院的执行工作做好外围的协助。

    第三,强化制度管理,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对执行案件流程的立案、准备、实施、款物交付、执结、卷宗移交及归档、信息录入七个阶段进行了全面、详细规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保证了执行工作的每一环节、每个步骤有章可循,使执行工作实现科学化、现代化、简洁化。

    第四,力推领导包案制度。凡是执行困难的案件,局长、庭长亲自包案,做到哪里困难,哪里有领导。领导奋斗在第一线,带动了执行一线的全体干警,激发了全体干警奋发向上、积极工作的热情,化解了一大批执行难案,实现了无积案、无激化矛盾的好态势。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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