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力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法官廉洁司法,濮阳县法院围绕廉政风险易发、多发节点,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系统工程嵌入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近三年来,全院无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一是抓源头,严把风险评估关。该院组织法官在对大量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制作了《诉讼当事人民意调查表》并在立案窗口发放,重点了解当事人过去是否打过官司、是否愿意调解、对败诉的心理承受能力及败诉后的处理方式等,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心态和想法。对收集的存在信访风险或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信息,通过风险评估机制,将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今年以来,该院已处理和引导分流此类具有信访风险的纠纷45起,有效避免了因立案失误或当事人误解造成的缠诉。
二是抓人头,严把责任落实关。首先依案件流程查找办案过程中的风险点,查找出立案审查、案件分流、证据认定、裁判文书制作、申请执行、查封扣押冻结、鉴定评估、拍卖、轻免缓刑等19个风险点,然后结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精神,对风险点逐一明确责任。规定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立案、审理、执行案件中出现问题,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从而有效督促法官谨慎用权、依法用权,真正树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当负责的观念。
三是抓案头,严把案件分流关。建立案件分流制度,对一案多人、多案一人、标的较大及社会反映强烈或媒体、网络关注的案件,分层次分类别分别由庭长、分管院长审查,依据法官的工作能力、业务特长调整办案人员,扬长避短,避免因安排失当导致风险发生。实行该项制度以来,全院在继续保持案件“零违纪”的同时,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法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