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吸烟均不是什么好的习惯,但其本身对社会危害并不太大。不过酒后误事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如:酒后驾驶将受到刑事处罚,酒后吸烟引发火灾也算是比较严重的后果。王××就是因为酒后吸烟引发火灾于2012年4月25日被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
2012年1月25日23时许,王××酒后在其经营的牙科门诊的床上吸烟,后因睡着将床上棉被引燃,火苗将其西邻的五金日杂门市货物及部分生活用品烧毁,二楼某建安公司的办公室也未幸免,部分办公用品及门窗、墙体被烧毁,经鉴定损失价值513900余元。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符合失火罪特征,因其认罪态度较好,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