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精神病女遭性侵 恶魔领刑五年整

  发布时间:2012-05-21 10:10:03


    精神病人的人身权利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被告人段某与精神病人鲁某发生性关系,于2012年5月15日被濮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1年12月16日中午,被告人段某在中原油田某采油厂值班期间,在值班室内,将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性防卫能力妇女鲁某奸淫。2011年12月22日12日许,段某在值班室欲再次奸淫鲁某时,被鲁某的家人发现并报案,奸淫未遂。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被告人段某带至公安机关。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与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违背了妇女意志,侵犯了妇女人身权利,构成强奸罪,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P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