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格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法院和纪委的安排,濮阳县法院提前安排“五一”期间开展以治理“节日病”为主要内容的督促检查工作。
一、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内容,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二、认真落实检查内容。一是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参与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公款、公车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三是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问题;四是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问题等。
三、加强公车管理。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公车一律封存,警用牌照与地方牌照分开停放,车钥匙统一保管。
四、法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五一”期间的反腐倡廉工作。“五一”前对全院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