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12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联名致信表扬濮阳县法院,对代表所关注的柳屯镇这河寨村耕地补偿款一案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同时对该院在立案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予以充分肯定。
在办理柳屯镇这河寨村耕地补偿款纠纷一案中,濮阳县法院办理立案时发现该案原告没有耕地补偿协议,如果立案后审判法官没有判案根据,很容易引起群众群体上访。为了保障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在决定此案暂不受理的同时,积极同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联系。在该院的协调和指导下,终于达成耕地补偿协议,在立案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立案,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又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濮阳县法院把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作为增进理解与支持的重要形式,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办理关注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工作台帐,由立案庭对关注案件逐案进行登记,及时呈送院长批转、交办,逐层落实到分管院长、相关庭室和个人,并全程跟踪督办;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要求各承办环节全力提速,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审限的,及时通知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邀请关注案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媒体记者共同全程见证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加强与关注案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及时向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并经常主动征求其意见和建议,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依法审判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