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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利开赌场 发财梦破触法网

  发布时间:2012-04-16 16:44:36


    赌博违法犯罪为群众所深恶痛绝,因赌博引发的经济犯罪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的事例举不胜举,各地公安机关也进行着严厉打击,赌博十分可恶,给赌博的人提供场所的人更可恶,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4月16日,濮阳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博场罪判处被告人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07年初至2008年元月份,宗某伙同管某、杨某(均已判刑)等人在内黄县后河乡小徐村不定期开设赌场,利用牌九聚众赌博,每天约有40人左右在该赌场参赌。同年10月份,宗某伙同管某等在在濮阳市中原路王某(已判刑)经营的“客香来”西餐厅为组织开设赌场,利用牌九聚众赌博,该赌博场共开设五、六天时间,其一伙从中渔利约20万元。2012年3月22日宗某退出赃款36000元。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宗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本案系共同犯罪,其所起作用较小,且投案自首,积极退赃,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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