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四个强化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作者:张慧艳 发布时间:2012-04-13 15:18:29
第一,强化司法便民,畅通诉讼通道。通过提高立案信访服务功能,强化便民措施,规范立案管理和简化立案环节,方便群众诉讼,使群众诉求通道畅通,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第二,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工作质效双赢。以健全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审限监督机制及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审判管理,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第三,强化反腐倡廉措施,以监督促公正。围绕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第四,强化调解工作,追求案结事了,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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