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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孝上坟烧纸 毁庄稼应当赔偿

  发布时间:2012-03-30 15:58:02


    近日,濮阳县法院五星法庭受理一起因上坟烧纸引起火灾造成他人庄稼烧死而引发的一起诉讼赔偿案件。

    濮阳县胡状乡宫寨村村民李甲、李乙在本村北地的责任田秋季种植的玉米长势兴旺、丰收在望。2011年农历七月十五日是农村传统的祭日,因李丙等人家的祖坟在李甲、李乙家的责任田附近,李丙等家人为尽孝上坟烧纸钱时不慎将地里的麦茬引着,进而火势蔓延,将李甲、李乙家的玉米烧死,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后经双方及村干部调解,李丙等人拒绝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李丙等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清明节马上就要到了,法官以此案例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尽孝心时尽量采取居家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安全的祭扫形式,最好弃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存有安全隐患的祭奠方式。若确需燃放鞭炮和焚烧纸钱,不要忘记做好防火措施,须知尽孝需依法。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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