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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十年来未出现超审限

  发布时间:2012-03-26 10:14:20


    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始终把在法定期限内结案作为确保办案质量的基本要求来抓,保持了连续十年行政案件无超期。    

    在行政案件收案数不断上升和受案领域不断拓宽的情况下,该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高效审理每一起行政案件,及时化解了大量“官民”纠纷。自2002年至今,该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均在3个月的法定审限内审结,无一起延长审限,平均审理期限为42.6天,最短审限16天,从而保持了连续十年行政案件无超期,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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