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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工作组化解多年信访案 习城乡郝相楼村委会送锦旗感谢

  发布时间:2012-03-26 08:37:27



郝相楼村委会送锦旗对该院表示感谢

    3月23日下午,习城乡郝相楼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将题为“公正廉明、依法办案”的锦旗送至濮阳县法院,专程感谢该院习城乡工作组帮助该村化解了一起多年的信访宅基纠纷案件。    

    习城乡郝相楼村村民张甲原籍习城乡庄户村,因黄河水灾,在1951年左右,张甲被安置在现在的郝相楼村,落户该村。后张甲回原籍居住。2002年,张甲的长子张乙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张甲在郝相楼村的宅基地、责任田及房屋变卖给该村第一村民小组负责人。得知此事后,从2002年到2009年期间张甲便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2011年4月份,张甲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郝相楼村委会返还其宅基地并恢复原状。鉴于该宅基地后又被转卖他人,原地上房屋已不存在,2011年6月23日,该院判决被告习城乡郝相楼村委会赔偿张甲经济损失18200元。判决生效后,郝相楼村委会拒不履行。张甲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冻结了郝相楼村委会的账户并对其做出罚款决定。该村委会后多方上访并申请县检察院抗诉,还准备赴省上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开展的“走基层、访民情、解民忧、促平安”活动中,了解到这一起多年未决的纠纷后,工作组组长张勇院长高度重视,亲自多方协调,同时责成该院坝头法庭和执行局密切合作,对双方当事人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张勇院长亲自指导确定调解方案,先后听取承办法官组织双方的四次调解汇报,及时调整方案。承办法官又动员张甲的女儿、女婿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并协调县检察院共同做郝相楼村委会的工作。经过工作组不懈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3月20日当日,郝相楼村委会主任当场交付张甲本人现金11000元,一起多年的信访纠纷由此化解。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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