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濮阳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金融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对涉金融部门起诉的案件优先接待、立案、审理和执行,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金融部门或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减交、缓交或免交。
二是进一步加大金融刑事案件审判力度。严厉打击涉金融的刑事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法保护金融部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诚信机制,保障金融市场交易安全有序。
三是努力改进民商审判。慎重审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保障企业改革顺利进行;认真审理与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涉金融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原则,减少和降低涉金融案件纠纷的对抗性。
四是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该院全面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联系和协调,建立良好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定期举办金融司法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亟待法院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将新出台实施的与金融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通报给各金融机构。
五是拓宽法律服务内容。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金融部门防范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向金融部门宣讲法律,发放“司法服务联系卡”,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经营活动的司法建议和解答法律咨询。
六是加强法制宣传,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该院通过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案发单位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通过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载体报道典型事例等方式,向社会、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广泛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舆论导向。
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理该类案件128 件,其中调解结案 98件,进入执行程序 30件,执结27件。共为金融部门收回贷款1290 万元,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 40余次,向金融部门通报信息12次,将 16人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