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看似只是一个家庭问题,但是处理不慎则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的形成,因此濮阳县法院寻求多项举措完善基层离婚案件的调解机制,以有效解决民间离婚案件的纠纷问题。
一是合理分配司法资源,吸纳有利于调解的社会资源,保证离婚案件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为提升离婚案件的调撤率,特别指派办案经验和阅历丰富的法官来审理此类案件,这一举措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与此同时,该院还倡议基层群众组织主动发挥作用,利用它们善于调解“邻里家务事”的能力,同法院合力化解离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多渠道的调解解决离婚纠纷问题。该院针对基层法院离婚案件繁多且复杂的特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离婚案件采取了不同的调解解决办法,比如情理分析法、集合调解法等等,并对这些取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进行总结和全院推广学习。
三是加强调解中的教育工作,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因基层离婚当事人双方法律知识的淡薄,再加之家庭纠纷矛盾的激化,往往会导致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怠于履行的现象出现,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提出要求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子女抚养问题的教育,从而降低父母离异对未成年儿童的更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