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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开展“走、转、改”活动显实效

  发布时间:2012-03-06 09:17:41


    今年2月中下旬开始,濮阳县法院开展“走、转、改”活动,帮助群众、企业指导和化解矛盾63起,帮助民间调解组织和司法所组织培训、讲座,培训调解员13人。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走” 即走基层、走群众。该院在结合实际审判执行活动的前提下,通过走基层、访群众,使濮阳县法院更好地办理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每一个案件,更使得该院干警们能够充分了解民情,听取民意,从细节入手掌握了人民群众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该院的温暖。

    二是“转” 即转作风、转观念。该院建立了干警学习推进制度,不定期深入企业、乡村帮助企业,使全院干警深入了解到企业和群众的困难,解开了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症结。同时该院干警还深入乡村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取经,解放了思想,转变了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

    三是“改” 即改不足、改问题针对干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该院通过研究,制定了相关的整改措施,要求干警在“走、转、改”活动中 “带着问题、带着方法、带着措施、带着感情和带着案件”走基层,转作风,显实效。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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