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组织全庭干警重新温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让其详细及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更加有力。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政法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的热切期盼。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司法能力与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也越加突出。这其中,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只有依法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才能保证监督的严密性,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有效化解进入司法领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实施的有效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使干警体会到全面加强对审判工作的依法监督,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前提。作为人民法官,更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心系群众,提高执法水平,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