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是毛泽东发表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进一步弘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濮阳县法院法院团支部响应共青团濮阳县委号召,积极参与濮阳县“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
本次活动以“传承志愿精神、青春奉献世园、倡树文明新风、构建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为指导思想,用“志愿者”甘于奉献的精神服务社会。通过宣传日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青年志愿者的行业风采。濮阳县法院共青团共组织十余名青年法官志愿者走上街头,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接待法律咨询,范围涉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赔偿、侵权等民事案件以及立案程序、刑事、行政、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共接待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干警们在活动中不仅展现了青年志愿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还向过往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