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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主动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 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2-02-29 09:11:32


    自濮阳“一创双优”日常推进阶段开始后,濮阳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加强巡回审判,设立多种便民措施,服务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2月28日上午,坝头法庭干警一行三人冒着料峭的春寒走进辖区内宏达家俱厂。该厂建于1992年,年营业额100万,是濮阳县郎中乡较为有名的一家企业。坝头法庭干警与该厂厂长冯同森聊了起来。

  “你厂现有工人多少名?”

  “有30人。”

  “是否签有劳动协议?”

  “有的还没有。”

  “是否为工人买有三金?”

  “有的还没有。”

    最后,在充分了解该企业的情况后,坝头法庭干警为该企业草拟了劳动合同,并在厂内向工人散发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单。

    听到该厂厂长说有邻居、熟人来买家具有小额欠账的情况后,法庭便让厂长口头起诉,将该起诉的欠条复印件交法庭,法庭即让村干部通知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到法院立案。这种速裁形式得到了该厂全体员工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小微企业本身透明度低,管理不够规范科学,要想稳定持续的发展,除了自身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外,更需要社会力量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指导和扶持。相信在坝头法庭积极有效的指引下,能更好的促进辖区内小微企业健康的发展成长和辖内的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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