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春节后濮阳县法院提出创先争优“五个一”活动以来,五星法庭以树“特色调解法庭”为目标,深入辖区了解风俗民情,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宣传力度,坚持“调解四法”案结事了促和谐,在辖区内营造了“理解调解、支持调解、选择调解、参与调解”的良好氛围。该庭自年初至今,共审结案件22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8件,案件调解率达到81.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门调解,营造氛围。该庭把调解地点由法庭内搬到田间地头、农园院落中,在群众中间召开“调解现场会”,尤其是对农村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相邻纠纷的调解,追求此类案件的“围观效应”。同时对居住偏远、身体状况不好的当事人实行上门调解服务,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对法院额需求和期待。
亲情化解,追求和谐。该庭从亲情友情、邻里关系、同事关系等方面入手,强化感情沟通,听取双方的意见,尤其是对于一些因认识上存在差异且不爱沟通的当事人和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家庭纠纷,充分把握原被告顾及亲情的心理特征,围绕双方的亲情展开,在气氛融洽的情景下将纠纷解决。
多元联动,形成合力。该庭充分发挥合议庭、主办法官、法官助理和法庭其他干警的调解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镇村组干部、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妇联等社会力量, 尤其是进一步发挥社会法庭调解作用,邀请群众中间威望较高的老支书、老干部参与纠纷调解。
注重回访,彻底结案。该庭法官在案件调解一个月后进行回访,采用入户、电话等访问方式,并依据当事人的情况灵活进行。在回访中,承办法官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有怨言,是否息诉罢访,调解协议中的法律义务是否履行及已履行情况和未履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