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中,濮阳县法院努力建立一项“系统工程”,使相关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助,从立案、审判、宣判、判后答疑乃至信息宣传,环环相扣形成合力,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达到思想、行动的高度统一,从而收到最佳效果。
首先,完善审判工作内容。即将立案、庭审、评议、宣判的基本诉讼程序与判后答疑、报表填写信息宣传有机结合,通过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宣判、 邀请有关单位及社区管理人员参加旁听,把审判影响力向法庭外推进和向审判后延伸,多视角、全方位地展示打击“两抢一盗”审判工作的效果。
其次,与公安、检察部门及乡村民调机构等组织紧密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群防群治、密切配合、联合打击,形成防范网络,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两抢一盗”犯罪的发生。
第三,对判处管、缓、免人员进行回访。部分家庭贫困、难以就业、上学的少年犯,由我院少年庭积极协调教育部门、用人单位实施具体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少年犯及时返校、就业,对预防重新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此类案件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排查过程中,积极宣传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排查。
第五,加大调解和救助力度。我院适时在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建立“对话”和“补偿”的桥梁,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制度,推行“听证会”制度,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救助力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