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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被线绊倒摔伤 儿泄愤剪线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21 08:56:27


    父亲被油田物探公司放的线绊倒致左手受伤,儿子杨某为泄愤拿钳子将线剪断。近日,濮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杨某罚金5000元。

    2011年12月28日,杨某的父亲被中原油田物探公司放的线绊倒,左手受伤,杨某找人解决问题,等了一个半小时无果,就拿了把钳子将物探公司的线剪断三处。经查,杨某所剪电缆线乃物探公司施工使用的408地震采集专用电缆线,因被剪失去采集地震资料作用,损失13839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因生活琐事而毁坏公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特征,但被告人家属能主动赔偿给被害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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