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政建设关系到人民法院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立,关系到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不断进步。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将司法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各环节。时刻牢记公正、廉洁、为民这一司法核心价值观,在新的一年中严格遵守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不该要的不能要,不该吃的不能吃,不把党交给我们的司法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二是廉政规定全面推行八小时内外。全庭干警重温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力求人人入脑入心,自觉遵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每名干警对照规定,查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改进。
三是将警示教育预防关口再前提。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深刻剖析反面典型腐败原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清醒头脑,达到警钟长鸣的效果。
四是将监督查处措施进一步硬起手腕。着力解决上班伊始,思想上“松”、管理上“宽”、查处上“软”的问题。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力度,杜绝工作日饮酒现象。坚决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为依据,严肃查处违反“五个严禁”、“十条禁令”以及拖延办案、枉法裁判等行为。要从细节着入手,一点一滴改进司法作风,规范法官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