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完善自身法制宣传机制、不同宣传载体和司法环节渗透法制宣传教育的均衡发展,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使得该院的法制宣传形式有了新突破,工作有了新气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开展法制宣传上街头活动。立足“3.15”、“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在街上设立咨询普法台,抽调精通法律的干警进行农民工维权、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禁毒等法律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学法、守法、懂法、知法、用法的理念。
二是深度编写以案说法宣传稿件。该院发挥自身审判优势,对审理的新、热、疑、难案件进行深度编写和宣传,广为群众欢迎,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坚持渗透式法制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在审判工作中,该院把法制宣传和严格执法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和监督的每个环节,注重说法说理教育,使每一个案件的调解和判决过程都成为当事人学法用法的一次教育和实践活动。同时在庭审和宣判时,尽量吸纳更多旁听群众,扩大法制宣传范围。尤其利用基层法庭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延伸审判职能,依托六个巡回审判站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法官通过实地调查、实地调解、通过依靠群众、争取各方支持,采取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的方式,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农村城镇化建设等诉讼案件,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