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份以来,针对案多人少的状况,濮阳县法院柳屯法庭采取四项措施,整合调解资源,坚持源头化解,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有效缓解了这一难题。与去年同期相比,该庭收案数减少20件,下降比例达50%。
一是突出职能延伸,加强与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帮助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争取做到纠纷不出村,就地将矛盾化解。据统计,今年以来,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40余件,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
二是强化社会法庭工作,加大对社会法庭调节指导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去社会法庭解决矛盾,并对社会法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今年已对辖区内三个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4次,重点对调解技能进行培训,提高了其调解能力。
三是拓展机制创新,实行人民陪审员常驻法庭制度。法庭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邀请两位人民陪审员常驻法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专业性强,知识阅历丰富的特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新的纠纷解决途径。
四是深度交流互动,积极开展法官送法下乡活动。主动深入到村、企业、学校宣传法律,现场解答群众的问题,使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今年以来共组织送法下乡、进村、入户两次,有效缓解了诉讼压力。